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包括。
(1) 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 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
(3) 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4) 有获得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 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 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7) 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8) 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