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立信托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
1、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
2、受益人对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
3、经受益人同意。
4、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有上述第1、第3、第4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解除信托。
【法律依据】
《信托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设立信托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
(一)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
(二)受益人对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
(三)经受益人同意;
(四)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解除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