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这些: 1、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2、申请人要按时提交申请书,按时出庭,提供自己的主张的证据等;对生效的裁决书有履行的义务。
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如下: 1、知情权; 2、确认权; 3、申请回避权; 4、申辩权; 5、听证权; 6、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 7、获得赔偿权。
一般情况下,仅盖公章的合同合法有效,但需结合合同内容、当事人约定及法定要求综合判断。例外情形包括:合同明确要求“签字+盖章”生效,或涉及需批准/登记的特殊类型合同未履行手续。
对于离婚案件而言,法院在审理时也是需要全程录音录像的。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也有权看庭审录像,也可进行复制,然而,离婚案件与其他案件不同,多数涉及个人隐私,因此,多数案件不会进行公开审理,当事人无法通过庭审直播网进行观看庭审直播,因此,当事人申请查阅、复制庭审录像,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相应的申请,具体由法院进行审批,法院依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准许。
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若各项法律程序合法,则强制拆除也合法。根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违法建筑物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首先发出公告,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当事人既不拆除也不提起诉讼或复议的,行政机关可以强行拆除。
在行政处罚中,当事人享有申辩权、听证权、行政复议权及获得赔偿权等。 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对于行政机关来说,这是一种制约和监督,而对于当事人来说,则是一项重要的权利。 当事人违法要受到处罚,行政机关违法照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当事人无法调查收集证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只要符合下列条件: 1、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2、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借贷纠纷中当事人不出庭的后果因身份而异——原告不出庭视为撤诉,被告不出庭可被缺席判决,但需承担不利后果。
1、四十八小时以内。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2、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确定方法如下: 1、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2、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3、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