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继承权公证,重点审査的内容包括:
1、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地点、死因,以及所留遗产的范围、种类和数量。
2、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遗嘱是否真实、合法,有无变更或撤销的情况,以便确认其效力。
3、当事人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或者继承人遗嘱中被指定的继承人。
4、当事人是否属于代位继承人或者转继承人。
5、当事人接受或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6、是否遗漏了合法继承人,避免因为疏忽而侵害他们的合法权益,甚至引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