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立案侦查以后,自第一次接受讯问或者被采取拘传、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委托辩护律师。
如果在侦查阶段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在审查起诉阶段也可以随时委托辩护律师,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在羁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