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只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到时就可以直接走,不需要任何人批准,工资结算到工作结束之日。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