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遭受家庭暴力受伤的婚姻当事人提起损害赔偿诉讼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行为人实施了家庭暴力,并导致配偶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了损害。
第二、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在主观上有过错,且必须是故意。
第三、导致了婚姻关系破裂,因此,配偶在离婚前不能单独起诉损害赔偿诉讼,必须在起诉离婚时提出或者离婚后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诉讼。
第四、提出损害赔偿的配偶在主观上没有过错,即对对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上自己不能有同样的过错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