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新增审批程序:在审批程序上,新增网上预审程序。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者需先网上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等待地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预审后,激活高新技术企业拟认定企业用户名和密码,方可网上申报;
认定条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知识产权条件更严格。前二年在相关部门指导下,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可以用知识产权受理通知单;
(一星期可取)或国内专利五年以上独占许可合同(一星期可取)来弥补;但在2009年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缴最后几(2010年4月20日左右);
北京市有几十家已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接到地方税务部门关于不符合高新认定条件,需要补交08、09二年度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大多原因是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以受理通知单、国内;
(政策规定是全球五年以上独占)独占许可合同申报的,不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同时2010年,北京市科委高新认定办公室,也针对已认定企业;
出现以上情况的已被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一一通知,请在规定日期内补齐知识产权证书等相关资料。所以,今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自主研发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条件更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