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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手续

房产纠纷 2020-08-25 06:02 标签: 大学生 租房 补贴 申请 条件 手续

各个地方关于大学生租房补贴条件不同,为了给低收入大学生提供更好的就业环境,我国向大学生发放租房补贴。凡满足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大学生,都可以提出补贴申请。

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如下:

1、2013年5月13日文件下发之日起,首次到我区企业工作,且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境外院校)毕业五年以内的大学生。

2、在外租赁住房的,自2013年5月13日以后租赁住房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满1年后方可申请办理。由所在企业代为申请办理。

申请流程如下:

1、大学生就业企业向所在地劳动就业管理局受理申请并初审;

2、人社行政部门审核;

3、财政部门抽查后,将租赁住房补贴资金拨付到劳动就业管理局设立的“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户”;

4、劳动就业管理局拨付到大学生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

结合民事审判实际,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接下来节选其中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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