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起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人均月养老金水平为2781元。
2017年1月10日,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缪瑞林作出了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报告中的35件民生实事,四件与人社息息相关,其中,老年居民财政补助标准从460元提高到500元。
提高养老保障待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月345元增加到380元,被征地人员老年生活困难补助每月增发45元。
提高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老年居民财政补助标准从460元提高到500元,其他居民财政补助标准从430元提高到48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620元提高到660元。
经过调整后,2016年1月1日起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人均月养老金水平为2781元。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