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特病办理流程如下:
1、申报人填写《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表》,并提交至医保中心;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1寸照片2张;
3、申报人提供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或三级医院门诊病历(含检查原始资料)即可现场办理《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资格证》;
4、若无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或三级医院门诊病历,则需填写《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表》申请参加集中体检,合格后,方能办理《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资格证》。
一般情况下,申请特病资格需要经过集中诊断,向参保地区县社保局申报时,可以自己申报,也可委托他人申报,接受申报的区县社保局会通知体检时间和医院,进行集中诊断。
一些重大疾病的特病资格不需要经过集中诊断,可以直接到社保局指定医院申请诊断。参保人员申请以下疾病的特病资格,不需要经过集中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