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对方不履行,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涉及离婚协议的诉讼案属于民事案件,因此,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向被告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