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招标的基本程序

经济纠纷 2020-08-26 14:16 标签: 招标 程序

一、公开招标应当发布招标通告招标公告应当通过报刊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二、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三、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主持,邀请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四、评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

五、确定中标人并签合同。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一至三个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中标结果签订书面合同。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