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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无效怎么分割

婚姻家庭 2020-08-01 06:28 标签: 遗嘱 继承 分割
遗嘱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行为,遗嘱只有在遗嘱人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遗嘱无效后,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依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的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立遗嘱过程中要具备以下实质性要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
(2)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它财产无效。
(3)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依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6)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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