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法》规定罪犯服刑期间可按规定会见亲属,并没有明确具体日期,可按各监狱规定执行。一般在入监通知书中有相关内容。
《监狱法》第二十条: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一般来说只有服刑人员直系亲属允许探监,旁系亲属和朋友除非关系特殊,一般不得探视。
要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和户口本,并到相关派出所、公安局开具与服刑人员的关系证明。到了监狱,有专门科室办理接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