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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纠纷 2020-08-25 08:13 标签: 房屋 过户 需要 手续

一、房子过户需要的手续: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2.接受房地产买卖管理部门的相关检查和评价。

3.立契过户,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过户时,方持买卖合同和有关证件及资料到买卖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

卖方须提交房子权证或确权证实;身份证或别的有用身份证实;房子权共有的,别的房子其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定见。

二、房子过户需要的资料:

1.卖方:夫妻双方(或其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房子所有权证》原件、夫妻双方(或其它共有人)方章各一个、结婚证、未婚证实(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2.买方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私章(方形章)一个。

3.办理流程:

①、双方签定《房子买卖合同》及《委托书》;

②、双方交给购房保证金及定金到公司财务处;

③、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④、将以上所需资料交到公司信息部;

⑤、公司开具收件单及收款凭证;

⑥、由评价公司出具评价陈述;

⑦、公司外联部办理完测绘及手续后,双方到房产管理部门签字;

⑧、得到房产管理部门收件收据后,买方将首期款付给卖方;

⑨、由约好方交清过户所需的有关费用后,买方付清余下的房款;

⑩、买方收取新的房产证;双方凭收款凭证到公司财务处领回各自交给的购房保证金及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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