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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与未满十八岁女孩同房属于犯罪行为吗?

刑事辩护 2020-08-13 06:43 标签: 成年人 女孩 同房 属于 犯罪行为

若女性已满14周岁且自愿的前提下发生关系的,不构成犯罪;

但是成年人如果故意与未满十四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或者女孩已满十四岁,但并非自愿,成年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交构成强奸罪;但若涉及卖淫嫖娼的,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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