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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离婚前过户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0-08-20 21:55 标签: 房产 离婚 过户 是否 属于 财产

房产离婚前过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前通过过户获得的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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