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赠与过户费用的种类以及标准是:
1.契税: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房产赠与公证费:
根据《个人免费赠房个人所得税通知书》的有关规定,赠房公证费征收的具体办法如下:
20万元以下的,按1.2%收取公证费;
20万元以上者,按1%收取公证费;
50万元以上者,按0.8%收取公证费;
5万元以上者,按0.5%收取公证费。
根据房产评估费收费标准规定,其采取累进计费率:
(1)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
(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
(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
(4)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
(5)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
【法律依据】
根据《个人免费赠房个人所得税通知书》的有关规定,赠房公证费征收的具体办法如下:
20万元以下的,按1.2%收取公证费;
20万元以上者,按1%收取公证费;
50万元以上者,按0.8%收取公证费;
5万元以上者,按0.5%收取公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