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可以单独有一个户口本的条件或情况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3、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4、夫妻双方离婚,夫或妻一方可单独立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另外,分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