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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作地点

劳动工伤 2020-08-31 15:57 标签: 劳动 合同 没有 约定 工作 地点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地点”。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变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拒绝的,用人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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