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欠款的法律程序如下:
一、诉讼风险评估;主要从证据是否充足,以保证案件胜诉;被诉对象财产状况,以保证胜诉后执行能到位等。
二、债务人财产调查,立即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摸底。
三、准备诉讼材料到法院立案;准备诉讼材料向法院立案,包括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准备原、被告双方的身份材料等。
四、(诉前)财产查封;起草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提供债务人财产清单、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等,在诉前或诉讼立案时先行或同步财产查封。
五、案件审理;通过法院审理,取得胜诉生效判决。
六、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