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房屋,可以两个人共同申请,在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
1. 密封的申请表;
2. 住房销售合同;
3.买卖双方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关于房屋房号、实测面积及房屋价格结算的确认函;
4. 验船表、房屋登记表和户口簿两份;
5. 特殊维修费用收据;
6. 契税缴纳或者减税证明;
7、买方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 提交房屋共有的联合协议;
9. 银行的贷款还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