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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品警察办案程序是什么样的

刑事辩护 2020-08-13 10:31 标签: 遗失 物品 警察 办案 程序 什么样

1、报案,一般应按属地原则以书面或口头向案件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提出;

2、口头报案应当接受民警的询问,并制成笔录;

3、报案应如实反映情况和线索,不得夸大事实或诬告,诬告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报案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保障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5、报案如果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和报案的行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为其保密;

6、如所报案的案件非刑警支队管辖,有权要求接待人员作出说明和指导到相应部门报案。

《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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