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无效婚姻给的彩礼可以退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情形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情形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情形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二、三情形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