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指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纠纷。
第一、患者对医疗工作不了解,期望值高;
第二、费用自付比例增高;
第三、舆论和媒体对医疗纠纷的报道偏重患者;
第四、医务人员态度不好;
第五、医院过错;
第六、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必须由患者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否则医疗机构免责。
下列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