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有:
1、评估。
2、资金监管。
3、银行贷款审批。
4、担保公司担保。
5、银行(公积金)放款。
6、到房产局办理产权交易手续。
7、购房人领产权证,卖房人到房产局领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