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应当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写明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及探望权的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以及债务的处理;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违约责任的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等。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