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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企业破产清算组成员有怎样的要求

公司法务 2020-08-19 00:31 标签: 企业 破产 清算组 成员 要求

对于企业破产清算组成员的要求如下:

1、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2、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3、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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