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既可以向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