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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房屋买卖官司要注意什么

房产纠纷 2020-08-25 10:22 标签: 打房屋买卖 官司 注意

打房屋买卖官司要注意:

1、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

2、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3、按照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在诉讼时效期限内。

4、如果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可在终审(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请再审,或者提请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抗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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