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其仅需申报出资即可,无需实缴出资,,《合伙企业法》即要求合伙人必须实际交付认缴的出资。
【法律依据】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应由企业承担还款责任,在其不能清偿的范围内,由其投资人承担补充责任。因其投资人变更可能导致企业实际财产的减少及偿还能力的降低,原投资人应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