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要提供以下证据:
1、每月经济收入及证明。有工作的由单位或雇主证明,无工作的由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2、存在抚养、赡养关系的证明,如户籍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件;
3、要求变更费用数额的,应提供原处理的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