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工作的一方抚养费,则可用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比如可以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出一部分作为抚养子女的保证基金。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九条,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