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的是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没有约定的,婚后营利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部分应当平均分割。可以协议折价补偿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