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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送达期间有何相关规定

刑事辩护 2020-08-13 23:16 标签: 刑事诉讼法 送达 相关 规定

刑事诉讼法送达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等等。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第一百零四条,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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