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普通程序:
1.写好离婚起诉书,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5.开庭、审理、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