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利息的债权的利息计算的方式:
(一)利息计算截止日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之日,不是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
(二)利息计算开始日
1、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确认开始日。
2、有法院判决书的,按判决书的判定确认开始日。
3、法院判决书明确规定利息计算开始时间为判决书生效之日。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