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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判决前先期羁押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辩护 2020-08-14 01:27 标签: 管制 判决 羁押 规定

管制判决前先期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徒刑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刑之前的先期羁押可以相应的折抵刑期。也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刑期可以从被关押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我国《刑法》第42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第234条第1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43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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