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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定责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事故 2020-08-13 13:39 标签: 交通事故 定责 流程 规定

流程如下:

1.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

2. 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者,自查获之日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查获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 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检验、鉴定的,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鉴定的,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检验、鉴定超过时限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且最长不超过60日。由交通管理部门将结论交给当事人。

4. 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不服可重新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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