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扣工资赔偿金是:
根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