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能适用留置权。委托合同的委托人没有完成自己履行支付报酬的义务,受托人可以将其委托人的物品或者证券等留置,过了一定的宽限期后,就可以将其折价或者拍卖处理,以处理所得优先偿还自己应得的报酬。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