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行政处罚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有下列情形的不予行政处罚: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该违法行为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该违法行为的;
3.该违法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发现的。
二、有下列情形的,由局长办公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及具体案情,决定是否免予行政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3.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4.有立功表现的;
5.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