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规定能够要求离婚赔偿的情形有: 1、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 2、与他人同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遗弃,是指家庭成员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一方, 对需要赡养、抚养、扶养的另一方不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比如,一方重病,他方置之不理,无正当理由外出不归,等等。 5、有其他重大过错。有其他重大过错,是兜底型条款,意味着,对于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不再限于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其他重大过错行为亦能要求过错方赔偿。比如婚内出轨、一方与他人通奸生育子女、婚内嫖娼、一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等等。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如下: 1、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预期违约); 3、一方延迟履行,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一方延迟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本违约); 5、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如委托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因侵权被行政处罚或者法院裁判承担责任后,再次实施相同或者类似侵权行为; (二)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 (三)伪造、毁坏或者隐匿侵权证据; (四)拒不履行保全裁定; (五)侵权获利或者权利人受损巨大; (六)侵权行为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人身健康; (七)其他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此外,人民法院还会考虑侵权手段、次数,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地域范围、规模、后果,侵权人在诉讼中的行为等因素,综合判断。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
构成重婚罪的情形如下: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起诉重婚罪的条件如下: 重婚罪的前婚是经过合法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证的婚姻; 重婚罪的后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
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分别有以下几种: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情形;法定其他情形。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未转移前都是可以任意撤销的,但是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除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只有存在法定情形才能撤销赠与。
可以判定无效合同的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范及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如下: 1.基金合同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 基金合同期限就是可以由基金合同各当事人根据基金运营的需要自行约定的内容之一,当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存续期限届满,而合同当事人未延长期限时,基金合同终止。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基金合同终止是涉及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让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意愿能得到充分表达,所以基金合同终止要经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如果在6个月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能召开或者没有选任出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在这种情形下,基金合同终止。 4.基金合同约
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主合同无效而致保证合同无效。根据保证合同的从属性,主合同无论基于何种事由而无效,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保证合同附从于主合同因该种事由而无效。 2、主合同有效,保证合同因自身原因无效。
刑法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可以延长追诉时效的具体情形包括: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等情形。此类情形均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