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登记费:根据具体情况,房屋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房屋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比例收取。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住房登记一套为一件。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