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
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十九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