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执行的一般依当事人申请,受理申请后3-5个工作日可以删除。
【法律依据】
依据《若干规定》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有以下三种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人有关信息从失信名单库中删除: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