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保管合同适用,在保管合同中,寄存人不支付必要费用的,保管人可留置保管物。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八十四条,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