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公司不得随意安排劳动者加班。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要合理,并且也要充分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时间,同时原则上劳动者也有拒绝加班的权利。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