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对被重整的债务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人,甚至是对社会整体利益都是有利的。
具体益处如下:
1.对被重整的债务人而言,因财务状况恶劣或已暂停营业及有停业危险的公司有继续经营的价值、重整的可能和必要,从而予以重整使其免予解体或破产,并能够清偿到期债务,使濒临破产或已达到破产界限的债务人起死回生。
5.对债务人的债权人而言,若债务人重整成功,将有效避免一旦其进入破产清算所导致的债权清偿比例过低这一现象的产生,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最差局面的发生,有机会挽回损失。
3.对社会整体利益而言的,因债务人重整的间接目的也是为保护债权人以及社会部分公众的整体利益,故债务人的重整成功也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安定与发展。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70条第1款,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